办理居民身份证办事指南
(一)责任部门
汕头市公安局
(二)承办部门
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三)办理地点
汕头市长平路时代广场财政大楼一楼公安专区
(四)联系电话
0754-88489835
(五)应提交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本人《广东(汕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一张;
3.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4.属居住在本市非本市户籍的,需提供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发放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我市就读的证明(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尚未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需提供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
(六)办事流程
(七)缴费标准及方式
首次申领、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遗失补领40元
(八)办结时限
60个自然日
(九)监督投诉电话
0754-110
(十)其他注意事项:
可登录平安汕头网站(www.gdst110.gov.cn)中户政服务-办事指南-《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业务一览表(最新)》,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查找对应业务,了解办理业务所需准备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