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2021〕45号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2021〕45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6月10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10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6月10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11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按基建程序办理施工报建相关手续,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四)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应同步配建的文体设施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公共厕所,不得销售,不得擅自改变功能,其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无偿移交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管理,产权归潮南区人民政府所有。
(六)在按规划条件要求设计建设的基础上,出让总用地范围内的有关配套设施(包括道路、公园绿地等)由竞得人投资建设,具体按照《潮南区峡山街道南里居委长虹路南北洋片区09地块土地出让竞买须知(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部分)》执行。
(七)配套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竞得人应与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配套道路设施建设合同,明确道路设施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位置、开竣工日期、交付使用条件等事项。道路、公园绿地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产权归潮南区人民政府。
(八)竞买人参与本土地公开出让活动,即视为同时无条件接受配套设施须知投资建设要求的全部内容。竞买人参与的整宗土地价格报价应充分考虑需全部承担的配套设施成本,包括土建成本、配套设施地价和相关税费等,自行测算、自主报价。
(九)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签订工作由潮南区自然资源分局承办),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若因竞得人原因造成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人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土地出让价款分二期缴交,第一期价款受让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缴交土地出让价款60%(含竞买保证金转作出让价款部分);第二期在受让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缴交土地出让价款40%(第二期付款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并按以下要求缴交。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或转账缴交,且不得与其有关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出让方催缴后受让人仍不支付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土地出让价款通过非税系统缴入市财政专户。
(十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进行公告。
(十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向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95105813(其中汕头市区办理广东数字证书业务点地址:汕头市碧霞庄南区15栋201室;联系电话:0754-88860029、88860039;联系人:陈***),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提交竞买申请等操作,竞买申请人若因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自行泄露密码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十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 市公 共资 源全 流程 电子 交易 平台中“办事指南”栏目中“土地与矿业权”板块“土矿平台操作指南”(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陈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