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征集2018年评审洽谈工作辅助服务商的通知
各预选供应商:
为保障我局各科室(中心)业务顺利开展,我局拟引进一家评审洽谈工作辅助服务商,现公开征集有资质的优质服务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服务商应具备的条件
1、本项目要求服务机构经有从业资格证书,从业时间不少于2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算);
2、为保证服务机构具有一定规模,要求服务机构在职人数在50人以上;
3、服务机构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无犯罪等不良记录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资料
本次征集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以邮件的形式,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发至liangyy@szlhq.gov.cn。
1.营业执照;
2.相关质量管理认证体系、环境管理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体系证书
3.负责我局评审工作服务项目负责人的个人资料及简历;
4.近三年承担过政府部门有关服务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在业界取得有影响力奖项证明文件;在“同类项目业绩”中,服务单位履约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的书面证明,包括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盖有用户单位公章的履约评价或服务确认单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以上文件尽量提供全面。
5.项目合作建议书。包括本服务机构团队的综合素质及服务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介绍,派驻人员费用发放承诺书;服务单位人才服务站运营管理能力证明,政府或企业人才服务站运营管理经验证明。
对工作中各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考虑全面并制定相应预案,具有完整可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方案及流程,并在工伤预防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承诺为服务人员购买商业意外险。在人员无法到岗情况下承诺迅速安排其他人员补位,确保服务工作有序进行。
6. 根据本公告所列工作内容,提供一年合作期限的报价单。
三、工作内容
1、协助科技类论坛的举办;
2、服务招商接洽会议;
3、引导专家评审工作;
4、安排科室间接洽交流;
5、做好对外调研服务;
6、协助推广技术运用;
7、协助洽谈项目落地;
8、其他根据我局工作实际需提供辅助服务的事项。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要求在与我方开展工作的时间(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工作时间)同步提供服务。
2、有义务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礼仪和专业技能的培训。需包含有评审工作服务经验、管理能力和写作能力,会基本的办公软件操作,工作严谨认真,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全部人员均要求身体健康,善于沟通,形象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文雅,无不良嗜好。
3、为保证工作的衔接与连续性,如无特殊情况,服务机构应尽可能减少提供服务工作人员的更换,如提供服务工作人员需请假或辞工,服务机构需及时向我方报告,并重新安排工作人员,由我方考察,直至我方满意为止。
4、任何时候服务机构需确保提供足够的服务工作人员,保证服务质量,以保障我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5、负责提供服务工作人员的劳动争议纠纷及人身意外伤害的处理,如因处理不当或对我方带来不良影响的,需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服务期间提供服务工作人员工伤、非工伤的人道救助、因公、非因公死亡的经济赔偿责任等。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整。
四、其他事项
1.征集时间:2018年7月24日-7月31日;
2.联系人:刘先生;
3.咨询电话:0755-29011571;
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路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