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创新政府工作责任体系,决定对新区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理念和原则
项目管理是指为实现项目的目标而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项目从决策到完成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评价。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是把新区各项重点工作有机分解成独立具体的项目,按照项目管理的模式,设定目标标准,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规定完成时限,实施考评奖惩,以此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原则: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评化。
二、内容和形式
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涵盖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按照覆盖不漏项的要求,以立项的形式,把新区各项重点工作确定为一个个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全覆盖。
(一)立项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由新区承担落实的工作事项;
2.新区党工委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事项;
3.新区年度党工委工作会议、党工委(扩大)会议和管委会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及新区综合性会议决定落实的事项;
4.下达新区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新区《公共服务白皮书》确定的年度责任目标;
5.其他重要事项。
除以上列入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的立项范围以外,各办事处、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重点,开展的行业性、区域性和特色性工作由各单位实行项目化管理。
(二)立项形式。(1)集中立项。新区每年年初进行项目集中立项,公布当年新区的立项项目。(2)分散立项。除集中立项以外,根据上级下达的阶段性工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决定以及新区领导批示等重要事项,实行临时分散立项。
(三)项目审查。项目办梳理出拟作为项目化管理的工作,明确主办单位后,由项目主办单位填报《龙华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项目审核表》(***1),经新区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项目办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四)项目调整。已立项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为上级工作部署调整、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确需撤销或调整的,由项目主办单位填写《龙华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项目调整表》(***2),按照项目审查程序报批。项目调整必须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完成。
三、措施和要求
(一)全面细化任务。每个项目在立项时要做到定主体、定目标、定进度,全面细化项目任务。
1.定主体。每个项目要明确实施主体,明确新区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跨办事处、部门的项目要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2.定目标。项目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每个项目的具体目标,能量化的必须量化,不能量化的要细化项目推进的具体措施,做到客观、具体、合理、可行,避免原则性提法和笼统表述。
3.定进度。每个项目要按工作节点、步骤合理设置计划进度,要细化到月,以时限倒逼目标。项目主办单位每月填写《龙华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进度报表》(***3),反馈给项目办。
(二)全程控制管理。通过动态督查、公众监督、述职测评、绩效约谈、检查验收和责任追究等手段,实施全过程管理。
1.动态督查。项目办严格按照确定的工作项目抓好督办,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所有项目均纳入新区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督办,对未达到进度目标要求的,进行亮牌警示,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各项目单位除定期报送完成情况外还要提交相关佐证材料,项目办通过引入第三方检查、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对项目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数据填报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进行符合性验证。每季度在管委会常务会上通报项目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2.公众监督。在新区电视、报纸和新区政府在线开设专栏专版,公开任务目标、公开责任体系、公开工作计划、公开进展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述职测评。每年7月召开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述职测评大会,各单位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新区领导、各办事处和各部门负责人、部分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媒体和群众代表打分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各单位项目化管理工作年终考核成绩。
4.绩效约谈。建立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绩效约谈制度,由新区领导对未能按计划、按要求实施项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绩效约谈,训诫批评,提出工作要求。
5.检查验收。每个工作项目任务完成后,主办单位按照项目的立项标准开展对照自查,填报《龙华新区政府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项目完成报告表》(***4)报项目办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由新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重大复杂项目经新区领导同意后,由项目办组织相关专家检查验收。
6.责任追究。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导致项目目标未能完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确保政令畅通。
(三)全面考核奖惩。项目办制定考核办法,年终对所有新区工作项目开展考核。各个项目的主办、协办单位的考核成绩纳入办事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向社会公布。对项目完成较好的责任单位给予表彰;对未能按计划、按要求完成项目的责任单位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组织和领导
为保证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的顺利实施,成立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立新 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戴 斌 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刘凯章 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黄启键 新区党工委委员、综合办主任;
曾雪莲 新区党工委委员、组织人事局局长;
成员单位为综合办、纪检监察局、组织人事局。
领导小组下设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设在综合办督查室,办公室主任由陈伟文兼任,副主任由郭志丰兼任,负责项目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项目立项、检查监督、考核奖惩等具体工作。各单位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成立相应机构,抓好项目化管理的落实。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1:龙华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项目审核表.docx
***2:龙华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项目调整表.docx
***3:龙华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进度报表(样表).docx
***4:龙华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项目完成报告表(样表).docx
***5:龙华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绩效约谈制度.docx
***6:龙华新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述评考核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