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庭审知识产权案龙岗区组织领导干部旁听
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上午,龙岗区委常委、副区长陈列子带领30余名区属部门和街道领导干部走进龙岗区人民法院,旁听一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知识产权案件的公开庭审。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同步直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丽娟及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到现场观摩。
此举是龙岗区人民法院今年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院庭长示范庭审直播。该案由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刘一粟担任审判长、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时敏担任国家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底,被告人范某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明知为假酒的情况下,从他人手中低价收购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洋酒共301瓶,存放在其经营的某酒业店内准备对外销售,后被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经鉴定,范某某非法经营数额45万余元。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全程规范严谨、节奏紧凑、有条不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审判长组织检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被告人范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考虑到本案系犯罪未遂、被告人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合议庭采纳了公诉机关的精准量刑建议,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3万元。该案宣判后,被告人范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