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小额医疗设备院内洽谈公告(项目编号YNCG2019021)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院以下项目采用院内公开洽谈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本公告同时公布在我院网页及院内公示栏。
1、供应商资格要求:(需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3)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备所投设备或材料的经营资格;
6)为非所投设备制造商的提供该设备代理的授权书;
7)所投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允许生产和使用的证明文件,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等;提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8)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金额。
2、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 主要技术要求 |
五官内窥镜 | 6条 | 2.26万元 | 1、0°耳内镜3条;2、70°喉内镜3条。 |
医用恒温箱 | 1台 | 1.8万元 | 适用于手术室恒温液体和药品等。 |
医用冰箱 | 2台 | 1.86万元 | 1、单门,容量300±50L;2、温控2-8度电子显示;3、质保期1年以上。 |
3、洽谈时间另行通知,地点综合行政楼5楼会议室。请供应商按照资格要求制作洽谈资料4份,洽谈时提交。
4、本公告有效期自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6日止。
5、联系事项:
咨询、质疑受理机构名称:设备科 严工0755-28453006
采购监管机构名称:医院纪委办公室
受理机构电话:0755-28450631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