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总工会集体协商培训基层工会主席
为了进一步推进集体合同的签订、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维权能力和水平,龙岗区总工会于8月17日至19日在龙岗区总工会农民工学校举办了集体协商、劳资纠纷处理技巧、工会维权培训班,共有71名学员参加培训并通过了考核,获得结业证书。参加培训的人员包括街道工会副主席、职业化工会副主席和34家重点企业工会主席。
本次培训以《劳动合同法》解读、劳资纠纷处理技巧为引,围绕集体协商确定多个专题进行授课,将劳资纠纷处理、工会维权和集体协商有机的结合起来,旨在传达集体协商的理念,增强工会干部对集体协商的认识,提高集体协商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解决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集体协商氛围,为推进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本次培训由深圳市建设工会主席张友泉、深圳市劳动仲裁院仲裁员冯镇波及深圳职业训练学院资深商务礼仪教师费秋萍担任主讲。三位老师分别从不同的视角详细讲解了集体协商的相关知识,用通俗易懂的案例,生动描绘了集体协商及劳资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通过大量案例分析,探究劳资纠纷成因,总结劳资纠纷处理经验,从而将集体协商的理念贯穿其中,让学员通过丰富生动的案例了解集体协商的程序和方法。培训过程中,授课老师深入浅出,逻辑清晰、体系完整,通过模拟谈判场景、分析集体协商过程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学,注重与学员的互动,课堂气氛热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培训,加强了对劳动、工会法律法规的了解,提高了处理劳资纠纷的能力,增强了对集体协商的认识,提升了集体协商能力和水平。学员们还表示,要将所学运用于工作中,将大力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签订集体合同,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工会职责,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本次培训是龙岗区总工会2010年职工素质培训系列活动的一部分,后续的其它培训将陆续开展,培训内容涉及创业、工伤预防及职业病防治等各个领域。另外,所有培训内容将逐步实现常态化和体系化,不断扩大受众面,让更多职工和工会干部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