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安良地块边坡治理工程审计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安良社区,由深龙发改固投资〔2009〕6号文下达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安良地块边坡治理工程项目,项目投资总额63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主要工程内容为:挡墙支护、锚拉格构梁支护、修坡植草绿化等。建设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华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由深圳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该工程于2009年9月18日开工,于2011年1月20日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本工程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投标,采用抽签定标,中标合同价为4 220 257元。本工程结算已经区粮食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甘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为6 273 406.42元,审定金额为6 240 021.39元,核减金额为33385.03元,核减率为0.53%(详见后附表)。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该项目经财务查实,区粮食有限公司对该工程没有收到拨款。
截至审计日,区粮食有限公司共支付工程款项4 317 461.13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33 385.03元。多计造价的原因是部分工程量和单价多计,共核减33 385.03元。
(二)建安费结算价超中标价较多。建安费审定工程造价为5 623 325.84元,中标合同价为4 220 257元,超出中标合同价1 403 068.84元,超出率达33.25%。超出原因为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土方工程。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10年9月1日竣工验收,2011年9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33 385.03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33 385.03元应扣减,以该项目审定总造价6 240 021.39元进行结算。
(二)对边坡治理工程结算价超出中标合同价33.25% 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严格执行《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工程施工成本。
(三)对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