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保生物质热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市环保生物质热电工程位于珠海市斗门区富山工业区,本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废弃生物质1200吨,采用BOT模式建设。项目采用世界主流的引进技术机械炉排炉,并配置两台15兆瓦的汽轮发电机组,工程占地面积88339m2。本期项目工程总投资约6.25亿元,同时配套建设垃圾储运、给排水等辅助工程以及由烟气净化系统、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厂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炉渣、飞灰处理系统等环保配套设施。本工程定员总人数80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6人、生产工人***人。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各施工环节扬尘及各类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的排放影响;施工活动可能导致的水土流失;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排放影响;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噪声影响;建筑废物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排放影响等。
营运期:垃圾运输车辆、垃圾储坑、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等产生的恶臭气体影响;垃圾焚烧烟气排放影响;垃圾渗滤液及其它生产、生活污水的影响;焚烧炉渣、飞灰及其它固废的影响等。
三、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恶臭处理:采用密封性能好的垃圾运输车辆,厂内对产生恶臭的各工艺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恶臭防治措施,包括垃圾储坑封闭负压收集恶臭气体,送入焚烧炉高温分解,同时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和除臭剂喷洒装置等辅助除臭设施。
(二)烟气处理:采用“SNCR+半干法+烟道消石灰喷射+烟道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的组合烟气净化系统。经处理后烟气达标排放。
(三)废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全部收集进入厂内配套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中水回用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对外排放。一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经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进入进入富山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垃圾储坑及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等污水存放和处理设施均采取严密的防腐防渗漏措施,防止出现垃圾渗滤液的渗漏而污染地下水。
(四)固废处理:炉渣优先回用于建材原料,其余送卫生填埋场作为覆盖土或作填埋处理。飞灰在厂内固化车间实施稳定化处理并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规定后,在厂内设置的飞灰临时堆场进行堆放,定期由专车送往卫生填埋场专区进行最终的填埋处置。污水处理后的污泥、生活垃圾和废布袋等全部进入焚烧炉进行高温分解处理。
(五)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使用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
(六)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发现烟气排放异常并出现超标时采取停炉检修措施,避免事故排放现象;加强垃圾储坑等的防腐防渗措施,杜绝垃圾渗滤液的渗漏污染事故。
四、综合结论
本评价通过对项目的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明,项目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版),符合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部共同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国家计委、建设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的规定;选址规划相符分析表明,项目选址符合《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珠海市环卫专项规划(2006~2020)》、《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文中的有关规定相符,项目选址具有合法性。
评价认为,珠海市环保生物质热电工程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实现珠海市斗门区、高栏港区、金湾区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对于提珠海市的整体卫生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项目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二次污染物,只要委托单位能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进行施工,并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运行过程中加强运营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就可以实现项目对二次污染物的有效控制,确保各类污染物按照严于国标的设计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评价认为珠海市环保生物质热电工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将在珠海斗门区政府网站http://www.doumen.gov.cn)和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网站(http://www.scies.com.cn)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若需索取补充信息,可通过书信和邮件方式向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提出书面要求,索取期限自2014年09月17日起至2014年09月30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及公众担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项目的建成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在现有的状况下,从优化区域整体环境状况的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实施?
(四)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五)其它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网站发布项目信息公示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在现场张贴项目信息公示以及对村民、村委等进行问卷调查。公众咨询可采用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公众咨询时间自2014年09月17日开始,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咨询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珠海信环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0756-3323678 传真:0756-3323678
电子邮件:Cpe_xh@126.com
地址:珠海市吉大路2号国际会议中心公寓1606室
邮政编码:519015
环评单位名称: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评单位联系人:王工、张工 电话:020-85552427 传真:020-85552427
电子邮件:dianchanghp2013@163.com
地址:广州市员村西街7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655
珠海信环环保有限公司
2014.09.17
***:***:珠海环保生物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201409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