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深圳星梦园娱乐有限公司的公示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现对深圳星梦园娱乐有限公司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向社会公示。
一、单位名称:深圳星梦园娱乐有限公司。
二、经营地址: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商业街39号二楼202。
三、经营项目:歌舞娱乐场所。
四、经营面积:500平方米。
五、法定代表人:张安泉,44岁,籍贯:湖北。
六、公示时间:10天。
七、公示期间,凡对该经营场所设立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反映。地址: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11楼1124室,电话:28948363,电子邮箱:chenhaiming@longgang.gov.cn。
八、听证: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将于2016年8月18日(星期四)下午2:30时,举行听证会。有异议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届时可参加听证。听证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3楼1323室。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