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提案
提案内容 |
公共法律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需求与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通过政府提供和购买法律服务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旨在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维护公平正义所必需的法律服务,是公共服务普惠化、均等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深圳处于转型升级的爬坡越坎期,社会矛盾多发易发,公民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从广度和深度上不断增长,与政府供给能力和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士参加服务的积极性、整合力量,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
办理思路 |
在福田区建成政府主导、覆盖全区、多方参与、管理有效、丰富多样、优质便捷、均等普惠、可持续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法治福田”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福田区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创设“一厅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帮扶等五项自主服务,以及公证联络和法律援助联络等两项联络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律师管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国内公证、涉外公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咨询及宣传等八大服务窗口,形成综合性、高效能的法律服务接待大厅,实现在服务窗口的前置服务。建议将福田区公证处、福田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司法所部分职能迁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民间法律援助机构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服务点,区属专业律师事务所轮流进驻值守,为本区群众提供专业办理事项的集中服务,每个板块对应专项业务区域,实行统一接待、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提升法律服务效能和质量,通过法律资源相互配合、资源共享、集中管理,实现由中心出发辐射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利用96980、148等福田区民生热线捆绑智慧福田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在实体平台的基础上,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的网上平台,实体平台与网上平台有机融合,使服务突破时间、空间限制,实现法律服务的全流程、全天候、全地域网上提供,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使公众享受到丰富、便捷、高效、人性化的法律服务,做到让数据跑路,让百姓得到实惠。 3、加强法律服务资源的登记、培育、联络、协调、整理并加强配置平台建设。加强法律服务主体(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及其它职能局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的登记、了解,准确把握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编制政府采购目录,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运行机制。统筹、整合司法行政内部的各类法律服务提供者(包括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人员)资源要素,为基层一线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培育、统筹、整合社会法律服务资源,包括律师、实习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持有者、社工、义工、志愿者、法律院校师生以及其他具有法律专业素质的人员等,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专项资金支持等方式,支持这些人员、机构和组织主动深入基层提供各个领域的专项法律服务,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作共治”的工作格局。 |
办理过程 |
区政协朱东波副主席就重点提案“关于建立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提案”组织召开面商会。委员们听取了司法局的提案办理的思路,并就提案的进一步办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
提案答复 |
福田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TA20150034号《关于建立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提案》的答复: 根据《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14-2020年)》、《深圳市司法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和建设一流法治示范区的工作实际,福田区司法局制订了《构建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按区委要求统一整合司法服务资源,建设福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鼓励社会公益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一、建立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组织法律服务力量,加大服务投入,丰富供给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配套措施,致力打造法律服务平台,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一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律师、公证等各项法律服务,面向群众分别提供不同功能和程度的“一站式”服务;按照全省统一规范化标准完成硬件建设,利用现有市区网络资源,适时建立区级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中心负责指导各街道整合利用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访前工作室等现有专项门类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继续引入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优化法律服务,扩大工作领域面,全面有效开展职能所及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夯实街道法律服务平台。社区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以深入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契机,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室)为平台,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代理、法律援助和专业调解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五进社区”工作。7月1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完成网络扩容,端口配置,无线网络,固定电话设置,内务整理,室内室外花卉摆放,调配购置办公设备等基础保障工作;二是完成服务功能区域划分,平面设计施工,标识牌匾上墙制度安排等规划设计工作;三是建立包含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法治文化、公证服务等辖区法律服务网点的基本情况、服务指南、联系方式、交通指引等内容福田公共法律服务大众点评系统;四是根据法律服务平台统一的功能区域划分,服务内容和需要引进的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的情况,做好功能区域的内部设计、内务安排和服务对接工作。 二、进驻机构、办公场所 (一)进驻服务机构 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排进驻以下法律服务机构:1、福田区法律援助处;2、福田区公证处;3、福田区人民调解协调指挥中心;4、福田区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服务中心;5、福田区律师发展服务中心(深圳市律师协会福田工作委员会、福田区法律顾问服务团、普法讲师团、青年律师服务团);6、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工作联系点;7、福田区法治文化图书馆;8、福田区人民调解协会(筹建);9、福田区社区矫正协会(筹建);10、中国政法大学社区矫正创新研究基地(筹建);11、西北政法大学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研究基地;12、福田区维德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新雨计划”普法行动);13、福田区“青春启航”青少年教育基地;以及根据需要引进法律类心理矫正类等社会组织。服务机构7月开始进驻,当月挂牌运作,正常开展八成以上服务项目,全部服务单位8月进驻完毕。 (二)办公场所 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福田区下梅林梅林一街通业大厦西侧一二两层,即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现办公场所,面积1954平方米。中心建设采取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的方式进行,规范场所的建筑、设施、外观和形象等硬件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划分功能区域;规范服务的内容、质量、效率以及网络等软件建设,以有效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 福田区司法局 201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