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20日召开
1月6日,龙岗区人大召开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龙岗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龙岗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相关报告,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并确定将于1月20日至22日举行龙岗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少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钦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郭雁通、杨锦科、李一坚、林建忠参加会议。龙岗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刘伟,区人民法院院长符波,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关越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审议了《关于龙岗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龙岗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6年,龙岗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超3000亿元,同比增长10%左右;全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经济发展稳中有增,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2017年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龙岗区将进一步统筹做好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面推进供给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释放发展活力;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增强群众幸福感。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龙岗区五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相关报告。据了解,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在2016年区五届人大八次会议期间审议,并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龙岗区建议提案交办会上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建议共75件,其中《关于解决全区部分社区饮水难问题的建议》、《关于推进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关于推进龙岗区公共文体、休闲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被列为区人大常委会***督办重点建议。截至去年9月末,75件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代表评价“零差评”,实实在在推动了一批民生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