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深宝住建疫防〔2020〕7号
各燃气企业: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现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燃气企业督促各供应站(点)对营业场所和员工宿舍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杀,防止疾病传播。管道燃气企业对营业厅也要做到每日消杀。
二、各燃气企业每天要进行宝安辖区供应站点人员的排查统计。统计内容:节前离深人数;节后返深人数;有湖北居住史、旅游史(经过湖北)、接触史的人数。对湖北返深人员要落实接受社区工作站登记管理、早晚测量体温、自我隔离14天、避免外出等措施。
三、为送气工佩备口罩,送气工送气***要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
四、员工上岗前要排查体温。送气工有发烧等感染嫌疑的,决不能带病上岗送气。
五、对发现有体温异常、干咳、全身乏力等症状的,及时督促就医诊治,报告社区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有关要求自我隔离、定点隔离、就医治疗。
六、请各燃气企业每日填报《宝安区住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排查情况汇总表》和《宝安区住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排查发热人员情况台账》,每日下午2:00前发至微信工作群内。
各燃气企业要提高认识,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上落实企业卫生防疫、消杀、排查报告、员工自身防护等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本企业的员工(特别是送气工)不能成为传染源,也要做好相应的防护,避免员工被传染。对燃气企业和供应站(点)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给予扣分,并全区通报批评。
***1.宝安区住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排查情况汇总表
2.宝安区住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排查发热人员情况台账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代章)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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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安区住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排查情况汇总表.xlsx
***2:宝安区住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排查发热人员情况台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