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排水设施运营管理特许经营项目招募公告
招募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排水设施运营管理特许经营项目
1、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深圳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深圳市排水条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授权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以下简称“招募人”)就深圳市宝安区排水设施运营管理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招募,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应征人(以下简称“应征人”)参与本项目的招募。
2、 特许经营地域范围:
指深圳市宝安区行政区划范围,包括新安、西乡、航城、福永、福海、沙井、新桥、松岗、燕罗、石岩等10个街道行政管辖区域。特许经营地域范围为固定范围,不受行政区划调整的影响。
3、 特许经营业务范围:
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承担排水设施的运营、维护、紧急维修和局部改造等业务。
排水设施是指市政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市政雨污水泵站及附属设施、人工湿地、补水泵站及再生水管道等。
4、 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8年。
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特许经营者优先获得特许经营。
5、 应征资格要求和证明文件:
(1)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亿元;
(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注册资金的,须要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应征人商事主体信息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2) 应征人近3年业绩包括:独立运营深圳市辖区内的雨污水管网长度不少于4000公里、雨污水泵站不少于40座、人工湿地不少于2处,且上述设施连续运营时间在12个月以上;
(证明文件:须提供运营管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3) 自有的各类专业车辆不低于:巡查车辆20台、排水管渠疏通车10辆、排水管渠吸污车5辆、抢险维修车辆40台(5人座人货车),上述车辆皆须深圳市牌照;
(证明文件:须提供车辆清单和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4) 须有自建或委托第三方建设排水管网GIS地理信息系统的业绩。
(证明文件:应征人自建排水管网GIS系统的,须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委托第三方建设的须提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6、 报名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 应征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5条要求的文件,加盖公章)。
7、 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所有报名文件应于2019年4月15日18:00之前递交到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206办公室(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86号)。逾期或未按招募文件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恕不接受。
8、 招募文件的获取和时间:招募人和招募代理人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受邀应征人并发出应征人邀请函和招募文件。应征人邀请函和招募文件发出时间:2019年4月17日09:00至2019年4月18日18:00。
9、 应征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所有应征文件应于2019年5月6日上午10:00之前递交到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101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湖滨东路38号)。逾期递交的应征文件不予受理。应征文件须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或邮件等非当面递交方式。
10、 特别说明:已经获得招募文件的应征人,若不参加应征须在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募人。
11、 招募代理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17号
联系人:李勤
联系方式:0755-27757390
邮政编码:518101
12、 招募人信息:
单位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
联系人:薛风肖
联系方式:0755-27870167
邮编:518101
13、 有关招募信息查询网站:
http://www.baoan.gov.cn/jyzx/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