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金湾公布公办中小学招生细则
□采写:本报记者 赵岩 陈颖 应立枫
斗门:优秀人才子女可获政策照顾
昨日,斗门区出台《2016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针对目前同步开展的报名工作进行了提醒。《细则》相比以往增加了对斗门区高层人才、斗门区高级(特殊)技能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子女的入学照顾政策。
房户不一:
按房产所在地申请学位
据悉,即日起到6月6日,家长可登陆斗门区教育信息网或珠海教育信息网为申请入学的孩子进行报名。《细则》提醒家长,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分别有一套或多套学区内全权房产和部分产权学区内房产,应按其全权拥有房产所在学区报名,不得在部分产权房产所在学区报名,否则将按最后一批统筹安排学位。
《细则》提醒,对于本地户籍学生,若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的完全产权房产与户籍登记地址分属斗门区内不同学区学校的,需按房产所在学区申请学位。
小产权房:
非井岸户籍统筹安排学位
斗门有不少小产权房,对于这部分学生,《细则》规定,本区非井岸城区户籍学生申请入读井岸城区学校的,该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房产或在井岸城区内有自建房、小产权房在提供村(居)委员会证明确认和监护人名下两年以上的水、电费缴交***的前提下,可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细则》首次明确,各镇公办学校尚有剩余学位情况下的补录流程。计划将于8月1日在斗门教育信息网招生专栏向社会公布剩余学位情况, 教育行政部门将由此划补录分数线,录取原则按积分由高到低录取。
优秀人才:
获照顾者要提交相关资料
斗门区早在2014年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本次招生细则中,记者注意到,新增了与之衔接的条款。《细则》明确,斗门区高层人才、斗门区高级(特殊)技能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可安排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这些政策照顾生须于报名结束前,按要求向报读学校提交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金湾:在三灶红旗设点协助报名
金湾区今年将招收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学生。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须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当年六年级学生。具体可分三类学生:具有金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符合《珠海市金湾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随迁子女。
行动不便可预约***
“我们将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金湾区相关人士介绍,公办小学、初中一年级的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6日。市民需登陆金湾区教育信息网或珠海教育信息网,在“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于6月2日至3日,持全部入学材料原件到招生窗口报名。监护人行动不便的可预约招生窗口***协助报名。
7月底公布拟录取结果
根据时间安排,金湾区将在6月27日至7月1日,公示符合户籍类学生资格名单;7月6日公布户籍学生学位安排;7月18日到22日公示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名单和政策类照顾生名单;7月28日,金湾区教育局根据核准和公示结果、申请人数、学位情况、积分录取分数线,按照招生办法,在报名系统和金湾区教育信息网公布此类学生拟录取结果,家长可自行在报名系统或金湾区教育信息网上查询结果。
提醒
区教育局不接受现场咨询
金湾区教育局称,为方便群众,将在三灶镇、红旗镇设立招生窗口,专人负责咨询、接收材料、协助报名等相关工作,区教育局原则上不受理相关业务。
协助报名点
三灶镇:学区管理办公室(三灶中心小学宿舍一楼)
红旗镇:藤山居委会(藤山一路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