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管干部考察对象公示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民主推荐情况,经研究,周惠琼同志被确定为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考察对象。区委组织部拟于近期派出干部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根据《区管干部考察对象公示试行办法》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周惠琼,女,1962年11月出生(47岁),汉族,广东斗门人,1979年11月参加工作,2000年10月加入***,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曾任县上横镇财税所办事员,县司法局人秘股副股长,办公室副主任,公证律师管理股股长,现任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或干部考察组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期限:从8月12日—8月18 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中共斗门区委组织部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
地 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39号区政府大院1号楼405室
邮政编码:519100;区政府门口设《公示信箱》
电子信箱:zzb5523757@126.com 联系电话:5523757
201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