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选和增选南山区第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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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6日发表
(2018年10月12日深圳市南山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区第七届人大代表的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南山区人大常委会经审议决定:
一、补选出缺代表12名。在有代表名额出缺的南头街道红花园选区、南山街道南园和北头选区、西丽街道丽城选区和白芒选区、沙河街道中新选区、蛇口街道渔二选区、粤海街道京光选区、桃源街道珠光选区和龙光选区各补选1名代表,在招商街道花果山选区补选2名代表。
二、在沙河街道星河选区增选代表1名。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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