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第二食堂餐饮服务商采购评议公告
根据《区机关第二食堂相关事项会议纪要》(深南工纪[2014]239号)文件的要求,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区机关第二食堂餐饮服务商进行采购评议。
一、项目名称:南山区机关第二食堂餐饮管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同评议文件项目要求部分)
三、采购单位: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对参评服务商资格要求:
1、参评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评服务商必须持有《南山区机关第二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商参评邀请函》;
3、不允许联合体参评服务商。
五、评议公告发放的方式与时间:2015年1月5日。
六、参评服务商登录深圳市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页本项目的参与评议文件。参评服务商如确定参评,首先须将本公司的参评意向书上交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后勤中心电话:0755-26662372。
七、投递参评文件方式:现场送达。
八、本项目实行纸制文件投递,所有参评文件密封并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在2015年 01月12日14:00--14:30分间上交到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
九、评议时间和地点:定于2015年01月 12日14时30分在深圳市南山区政府C0205会议室召开区机关第二食堂餐饮服务商评议会。
十、本项目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一、重要提示:参评服务商有义务在此项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页(网址:http://www.szns.gov.cn/xxgk/bmxxgk/qjgsws/),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参评服务商。
十二、技术支持:如果参评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0755-26666742。
***:1、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机关第二食堂餐饮服务商采购评议方案
2、区机关第二食堂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评议流程
3、区机关第二食堂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评议办法
4、区机关第二食堂餐饮服务商评议所需材料清单
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