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高栏港务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告
目前珠海港高栏港务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研究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珠海港高栏港务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珠海港高栏港务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
项目概要:作为高栏港区深水码头水路中转的支持码头,高栏港多用途公用码头有利于缓解高栏港经济区企业对散(件)杂货物的运输需求,同时,也有利于加快实现高栏港区以小、中、大型等各类码头多功能、综合性深水港区的地位。
本工程码头位于南水作业区南港池的端部顺岸岸线,码头岸线方位为129°-309°,建设规模为近期3个5000吨级多用途泊位,岸线长度。陆域纵深最大处约,布置堆场及生产辅助设施和辅建区。码头吞吐量为通用杂货120万/年,集装箱10万TEU/年。工程估算费用为77,8***.09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珠海市港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6-7229631
传 真:0756-7229***5
三、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20-89022782
传 真:020-89027782
E-mail:cd0304@163.com
四、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内容为: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3)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示发布10日内可通过书面或电子文本方式向上述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