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法院反家暴经验被广东省反家暴地方立法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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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4日发表
2014年3月31日,由省法官协会、省女法官协会、省妇联、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联合举办的《广东省家庭暴力防治条例》(建议稿)研讨会在广州召开。省法院副院长、省女法官协会会长谭玲,省妇联副主席徐春莲等领导出席了研讨会。香洲区法院民一庭代敏副庭长应邀参加了研讨会。
省法院谭玲副院长在会议中肯定香洲区法院的反家暴工作,特别是香洲区法院至今发出的全国首份远离令、全省首份男性保护令、首份暂定夫妻共同财产使用权令等94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为立法积累了大量有益经验,已被吸收入《广东省家庭暴力防治条例》(建议稿)。
会上,香洲区法院代敏副庭长在会议中就家庭暴力定义、社会干预、受害人保护、职能部门责任、心理介入等热点问题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
来自全省各级法院的5名法官及妇联代表、专家学者、职能部门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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