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将罗湖区115个社区工作站调整合并为83个社区工作站的通知
(2006年9月13日)
根据《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整合社区工作站推行“一站多居”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办〔2006〕26号)精神,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大工作站、小居委会的发展方向,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社区管理,控制管理成本,切实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基层民主建设,推行“一站多居”基层管理体制,经研究,决定将全区115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83个社区工作站,具体情况如下:
一、黄贝街道办事处从原来13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10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碧波、湖滨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碧波社区工作站;2.合并罗芳、羲龙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罗芳社区工作站;3.合并新秀、新湖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新秀社区工作站;4.水库、怡景、新谊、凤凰、文华、新兴、黄贝岭7个社区工作站保持不变。
二、南湖街道办事处从原来14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9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建南、罗湖桥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罗湖桥社区工作站;2.合并友谊、罗湖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罗湖社区工作站;3.合并海关、和平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和平社区工作站;4.合并新港、渔邨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渔港社区工作站;5.合并嘉北、建中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嘉北社区工作站;5.向西、嘉南、文锦、新南4个社区工作站保持不变。
三、桂园街道办事处从原来12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8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大塘龙、红岭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大塘龙社区工作站;2.合并红南、红村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红村社区工作站;3.合并洪围、桂木园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桂木园社区工作站;4.合并新围、滨苑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新围社区工作站;5.老围、松园、人民桥、鹿丹村4个社区工作站保持不变。
四、东门街道办事处从原来15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7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东门、北门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东门社区工作站;2.合并立新、书院街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立新社区工作站;3.合并花场、东风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花场社区工作站;4. 合并螺岭、翠园、玉兰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螺岭社区工作站;5.合并湖容、新龙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湖容社区工作站;6.合并城东、城贝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城东社区工作站;7.合并锦湖、湖贝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湖贝社区工作站。
五、笋岗街道办事处从原来8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6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田心、梨园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田心社区工作站;2.合并田贝、洪湖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田贝社区工作站;3.笋岗、笋西、北站、湖景4个社区工作站保持不变。
六、清水河街道办事处从原来8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7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红岗、清水河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清水河社区工作站;2.梅园、坭岗、银湖、草埔西、玉龙、龙湖6个社区工作站保持不变。
七、翠竹街道办事处从原来12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11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百仕达、翠辉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翠达社区工作站;2.木头龙、翠宁、新村、民新、翠锦、愉天、翠平、水贝、翠岭、翠竹10个社区工作站保持不变。
八、东晓街道办事处从原来12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8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名地、绿景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绿景社区工作站;2.合并马山、马岗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马山社区工作站;3.合并港发、木棉花、木棉岭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木棉岭社区工作站;4.松泉、独树、兰花、东晓、草埔东5个社区工作站保持不变。
九、东湖街道办事处从原来12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9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乐群、东民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东乐社区工作站;2.合并太白、翠鹏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翠鹏社区工作站;3.合并翠湖、翠新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翠湖社区工作站;4.布心、大望、梧桐山、金鹏、金岭、金湖6个社区工作站保持不变。
十、莲塘街道办事处从原来9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8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广岭、西岭社区工作站,合并后成立西岭社区工作站;2.畔山、鹏兴、莲花、坳下、长岭、仙湖、莲塘7个社区工作站保持不变。
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功能在社区的延伸,是政府设在基层的服务平台,协助、配合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社区开展工作,提供服务。社区工作站在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市、区民政部门及政府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
社区工作站依照《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使工作职责,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便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