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财税〔201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依据本通知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九)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二、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经市(地)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市(地)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

  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上述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

  三、申请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五)申请前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六)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申请前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七)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

  (八)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按照初次申请免税优惠资格的规定办理。

  五、非营利组织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注销时,剩余财产处置违反本通知第一条第五项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追缴其应纳企业所得税款。

  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非营利组织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当年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具备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条件的,应及时报告核准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财政、税务部门,由其进行复核。

  核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财政、税务部门根据本通知规定的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的免税优惠资格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

  六、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

  (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逾期未参加年检或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二)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有逃避缴纳税款或帮助他人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

  (四)通过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和服务活动,变相转移、隐匿、分配该组织财产的;

  (五)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

  (六)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处罚的。

  因上述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在一年内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因上述规定的除第(一)项以外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在五年内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

  七、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月29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0 22:55:30重新编辑
深圳石岩镇永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区官田村新时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园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宝路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水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径贝村添好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黎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泉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百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麻布新村恒胜亿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水田石龙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坳背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龙马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宏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山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梨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横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水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三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塘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阳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龙马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九龙镇2022年度村组零散工程承建企业(人)资格库
  2. 海陵区多举措加强城区气象灾害安全风险管控
  3. 海陵区五个首次优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4. 泰州市海陵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面试
  5. 区政协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协商会
  6. 苏陈镇村(社区)工程服务单位招标项目三标段中标公示
  7. 关于泰镇高速两侧地块征地附着物评估机构报名抽签公告
  8. 我区组织收听收看全市农村工作暨扶贫工作会议
  9. 关于迎春路南侧地块房屋征收工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
  10. 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
  11. 开发区举行清明祭扫活动
  12. 海陵区2019年基层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
  13. 阳新县委县政府向我市发来感谢信
  14. 区领导卢洁走访慰问疫情防控志愿者
  15. 政协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大会决议起草委员会名单
  16. 我区专题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扬尘治理和迎江桥两侧深
  17. 苏陈镇跃进河绿化草坪工程招标公告
  18. 重要提醒
  19. 区委改革办关于面向全区机关工作人员征集改革创新金
  20. 2020年泰州市法治宣传月活动在兴启动
  21. 泰州人大领导来兴开展回选区访选民实践活动
  22. 扬桥小学周边地块(一期)房屋征收调查公告
  23. 全市冬春治污攻坚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召开
  24. 孙群带队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工作
  25. 海陵区夏收工作全面收官
  26.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补充
  27. 白马镇四个到位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28. 城南街道红色睦邻点别样邻里情
  29. 罡杨镇人居环境三举措绘出水清景美新罡杨
  30. 海陵区劳动监察大队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31. 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物流快递行业计量专项检查
  32. 城外西大街危旧房改造一期项目(新建城西幼儿园周边地块)进入第一签约腾空期
  33. 区政府召开第27次常务会议
  34. 我区组织收听收看全省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
  35. 2014—2016年度海陵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
  36. 我市全力做好直达资金落实工作
  37. 兴化市慈善总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接收款物捐赠情况(二)
  38. 海陵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第三方核查项目中标公告
  39.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40. 高港区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暨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召开
  41. 以五大能力提升为抓手努力实现五个走在前列
  42. 区商务局以督保供确保市场供应平稳
  43. 基层工作者的一天杨新华保持初心做群众的
  44. 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陈林25年坚守成就养鹅大
  45. 住建部调研汇编推广海陵区老旧小区改造中人民设计师
  46. 罡杨镇开展庆三八系列活动
  47. 区司法局紧抓四环节深推法治政府建设
  48. 高港区区级突出环境问题公示
  49. 永安洲镇让党史学习教育接地气冒热气聚人气
  50. 区政务营商环境评鉴团第二次联席会议召开
  51. 区城管局聚焦重点难点全力推进双创
  52. 泰州市华港镇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电灌站提升
  53. 2021年兴化市申报高级技师公示
  54. 泰州市中(工)频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督查组来我市开展督查检查
  55. 市领导督查社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56. 关于非生活必需公共场所暂停营业的紧急通告
  57. 海陵区人武部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58. 我市举办矛盾化解我来说支部书记工作讲坛
  59. 我市着力构建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60. 蹄疾步稳务求实效打好查纠整改攻坚战
  61. 我市召开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推进会
  62. 疫路有我核心价值观温暖一座城
  63. 泰州海陵党建错时共享停车联盟又添新成员啦
  64. 城西街道四链发力助推软弱涣散党组织全面整顿
  65. 我区组织参加泰州国家医药动员中心转扩产演练
  66.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补充
  67. 泰州港经济开发区重启驻厂员保障企业高效运营
  68. 我市成立疫情防控督查专班
  69. 我区召开全区两会筹备工作会议
  70. 泰州罡杨镇最是书香能致远多样书屋焕新颜
  71. 寻访抗美援朝老兵丨陈良银当过兵救过人是我这辈子
  72. 九龙镇引江河粮库北侧垃圾处理项目废标公告(二次)
  73. 罡杨镇开展弘扬敬老传统创建文明罡杨志愿服务活
  74. 区政府召开第一次常务会议
  75. 泰州市高港区2019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76. 72年前人民海军从这里扬帆起航
  77. 泰州市海陵区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延期补检人
  78. 区审计局四个聚焦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79. 城管局强力治堵还位于民
  80.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情况公示(2020第01179号)
  81.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
  82. 泰州市泰美园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公示
  83. 双乐颜料深交所敲钟上市
  84. 万众一心抗击疫情——兴化市文联致全市文艺工作者的倡议书
  85. 市财政局举办教育系统统一财务核算平台培训
  86.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迎春路南侧地块国有土地房
  87. 泰州市房产管理处房屋出租招标公告(稻河路61号)
  88. 我市部署推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和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工作
  89. 兴化交投公司精做绿化产业
  90. 泰州海陵一小时一次办结领跑全省企业开办加
  91. 216次竞拍666550万成交泰州海陵法院
  92. 2020年海陵区基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成绩
  93. 泰州市海陵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94. 关于2021年12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95. 我区举办隆基集团在泰研发人才团队新春联谊会
  96. 区文体旅局关于受理泰州市鑫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立娱
  97. 海陵区一季度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813人
  98. 九龙镇姚家桥养护工程中标公示
  99. 强化基金监管提升医疗保障
  100. 孙群专题调研全区行政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