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罗府办〔2008〕***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深圳市罗湖区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方案
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即将展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力争实现我市蝉联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巩固和深化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成果,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全面完成复查任务,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要求,针对我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在此基础上抓重点、促整改、求实效,集中力量解决迎检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巩固我区园林绿化工作成果,提高全区园林绿化整体水平,确保完成罗湖区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任务。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区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罗湖区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本项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组长由张斌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城管局局长陈武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执法局、水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建设(住宅)局、罗湖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文化局、区旧改办、区工务局、各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武同志兼任。
三、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要求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本次迎检工作主要任务有:
(一)完成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职能机构建设、园林绿化队伍建设、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化条例》执行情况以及近几年来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情况的全面评估任务,制订园林城市复查措施;
(二)对我区园林、市政、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城市园林、市政、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
(三)完成迎检期间城市环境布置任务,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四)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力量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迎检资料整理和编制任务;
(五)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巩固我区园林绿化工作成果。
四、工作措施
此次复查迎检工作时间紧、范围广、内容多、标准高,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全部迎检资料准备工作。为确保迎检工作顺利开展,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对照标准,周密部署。各部门应根据本区域、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制订相应整改和实施计划。同时,按照迎检工作具体要求,对我区城市园林绿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努力提高迎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完成任务不力和各种占绿、毁绿以及损坏绿化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二)突出重点,做好整治。主要包括:1. 开展全区市政公用设施专项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对全区园林、市政、环卫等公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治和修复,切实提高公用设施完好率。2. 开展对占绿、毁绿以及损坏和破坏绿化行为专项整治。在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前,区城管局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次对占绿、毁绿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种违法建设、擅自占绿、毁绿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3. 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广告管理标准要求,对全区设在园林绿地中的各类广告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广告及时整改,未经审批而擅自设置的广告要坚决拆除。4. 开展迎检线路专项整治。要选好迎检线路,并根据迎检工作要求对选定的线路进行全面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对迎检线路上的园林、市政、环卫等设施进行全面整改,沿线各种违章设施应一律拆除,同时加强无证摊贩管理,取缔各种流动摊贩,维护城市良好的公共秩序。公安部门要加强迎检线路的车辆管理,实现城市交通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确保迎检线路达到迎检要求。5. 抓好迎检期间的环境保障工作。要根据迎检要求,制订环境布置方案,落实环境布置任务,提升迎检环境品位。
(三)密切配合,完善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全区迎检工作的资料汇总和整编工作,各部门要根据要求及时、准确提供迎检工作有关资料。
(四)强化基础,健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各项基础性工作,及时总结迎检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各种先进经验,完善各类管理机制,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强化园林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园林绿化技术含量,提升全区园林绿化整体水平。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园林城市迎检工作需要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发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迎检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广泛宣传近年来我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所带来的成果。通过宣传,使广大市民了解迎检工作有关情况,动员全区人民参与到迎检工作中来,形成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步骤
按照市政府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区从2008年10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迎检活动。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8年11月10日至2008年12月1日)。建立迎检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解和落实迎检工作各项任务,全面启动迎检工作。有关部门根据迎检工作要求,广泛动员,营造气氛,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复查迎检任务。
(二)对照整改阶段(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根据迎检工作方案,有关部门对照复查标准,认真组织自查,对已达标项目作出总结,对其中重点复查内容作出专题总结报告,对仍未达标项目迅速进行整改。有关部门在2008年12月20日前完成各项指标的收集,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迎检工作资料汇总和整理于2008年12月31日前上报市城管局。
(三)材料准备阶段(2008年11月10日至12月20日)。为了配合市城管局高质量做好各项复查考核指标的统计汇总工作,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四)迎检阶段(2009年1月至2009年5月)。按照市城管局制定的复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本次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区模拟检查,检查迎检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各单位做好复查现场准备、专项汇报和答疑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突出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确保迎检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次迎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开展各项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合力推进。要实行迎检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具体任务分解到各街道和相关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对迎检工作执行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突出攻坚意识,解难创优,全力***重点难点问题。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根据迎检工作要求,针对复查迎检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具体情况,提出对策措施。同时,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健全问题解决机制,倒排时间,落实措施,从而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街道、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责任部门要切实按照要求,履行好职责;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同心协力完成迎检任务。要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找出问题症结所在,抓住契机因势利导,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提高我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水平。
(三)突出民本意识,以人为本,努力使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要坚持把迎检工作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的民心工程,使创建过程成为服务群众的过程。要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切实优化城乡人居环境,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果,从而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区园林绿化工作的满意度。
(四)突出长效意识,固本强基,切实提高常态管理水平。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区园林绿化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着力提高常态管理水平。各街道、各部门要建立专门检查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迎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动态***,及时掌握迎检工作进程。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改正,确保迎检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要以此次复查为契机,将我区园林绿化常态管理和基础性工作结合起来,逐项落实,逐条规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迎检复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