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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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催告书送达公告
NO.2016100394
张波:
我局于2016年11月17日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珠香执罚字〔2016〕第2016100394号),责令你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自行拆除在阳台加建的卫生间,你逾期未履行。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催告书》(No.0001399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催告书(No.0001399号)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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