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第一小学南教学楼拆除重建工程及首层备用发电机房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珠海市香洲区第一小学的申请,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拟对其建设的南教学楼拆除重建工程及首层备用发电机房项目进行基建项目竣工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拟验收基建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珠香环验基〔2015〕12号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一小学南教学楼拆除重建工程及首层备用发电机房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第一小学
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17号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 1栋教学楼(共5层),配套建设一台功率为3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位于西北面首层
占地面积:769.27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3826.47平方米
总投资金额:697.27万元
环评批复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单位:广州增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监测结果
(一)该项目落实备用发电机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区排放限值;
(二)备用发电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燃油废气处理后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限值二级标准;
(三)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四)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五)备用发电机废气、噪声排放口已按规定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
结合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该项目实际基建情况的规划条件核实合格意见,我局拟对该基建项目做出验收意见。在公示期内(2015年2月12日-2015年2月18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向香洲区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教育路89号二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12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