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9次会议
10月16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39次会议。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尤镇城委托,常务副主任袁新枝主持了会议。主任尤镇城,副主任洪学顿、周社池、龚玉婵、古成允、张先进和委员共15人出席了会议。委员江风、周曙光请假。区人民政府区长张宜生,区人民法院院长黄智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伟征,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徐超龙,区人大常委会城管财经工委主任罗春展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根据张宜生区长的提请,决定任命彭洪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免去陈依兰的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会议根据林伟征检察长的提请,免去李红平的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彭小明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命吴学艇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经过审议表决,接受了林伟征辞去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彭小明副检察长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会议听取了张宜生区长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议案提请。经过审议,会议作出了批准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会议认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工作,是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依法治理的必然选择。“五五”普法规划为全区未来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指明了方向,实施好规划,对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我区“十一五”规划,促进我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继续做好全体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大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提高公务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重点培养青少年爱国意识和守法意识;着力培养企业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理念;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培育信仰法律、崇尚法律的法治观念。同时还要做好其他社会成员的普法教育。通过学法用法,使广大公民更加自觉地知法守法。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实施;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使“五五”普法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最后,会议还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区选举办主任洪学顿通报的区七届人大代表选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