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珠海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6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A 类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珠海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6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吕萌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建筑工程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按照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全市建筑类项目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设计审批,我局于2020年5月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通建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珠海市建筑类项目5G基站和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设计审查相关工作的通知》(下文称《通知》),明确要求建设单位落实通信配套设施要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截止至2022年2月底,在珠海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上完成通信备案的项目达381个,审批范围涵盖了所有建筑类型。
鉴于代表提出的政策宣贯不到位以及审批流程存在漏洞等问题,我局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编制《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推动规划成果纳入城市规划体系,与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有效衔接。二是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通建办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市建筑类项目5G基站和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设计审查流程,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将通信设施规划成果纳入用地条件,协调市住建局加强对各区落实通信配套设施“三同步”工作的监管。三是利用政策直播间、政企通、局官网以及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对市建筑类项目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设计审批政策的宣贯。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