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珠海市一般性福利公益金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2009年12月29日,我市出台《珠海市福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珠府〔2009〕182号)。2010年,在市福利***公益金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福利***公益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宗旨,严格遵循使用范围,不断完善使用程序,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在资助困难群体、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及其他公益事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福利事业的发展。 根据市评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本年度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预算,市民政局进一步加强了福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各资助项目的顺利进行,截至目前,经各申请单位提交申请的资助项目已按程序拨款到位,2010年度一般性福利***公益金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已审核拨付资助资金1650.57万元,占预算总金额的97%。 一是强化福彩公益金的预算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我市已将福彩公益金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遵循专款专用、量入为出、讲求绩效的原则,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未发现挤占、挪用或资金再分配等违规违纪问题,并做到按时拨付、不滞留积存。 二是规范资助项目的评审程序。福彩公益金的分配和使用实行市评委会集体研究、审查批准的制度。市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市、区民政部门及各有关单位申请资助项目后,对申请资助项目按规定审查核实、整理归纳,并提出资助建议,明确福彩公益金本年度资助的重点范围,编制资助项目预算方案,提交市评委会各成员单位进行初审,根据各成员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召开市评委会全体会议,对申请项目进行审议,确定本年度的资助项目。 三是规范资助资金的拨付程序。对确定由福彩公益金资助的项目,申请单位向市评委会办公室申请拨款,市评委会办公室签署意见后,由市财政局核拨,其中市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申请的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申请单位,区属单位申请的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局拨至申请单位所属的区财政局。 四是加强资助项目的监督管理。市评委会办公室进一步加大对在建项目资金落实和项目推进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问效,将项目实施情况与资金拨付相结合,并注重对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价。2010年,一般性福彩公益金重点资助区镇(街道)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星光计划”)、特殊群体节日慰问、机构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效果较好,充分回报了社会,有力维护了福利***的公益形象,为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