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参加妇女维权与家事审判研讨会
2013年3月26日至27日,省法院、省妇联、省法学会、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在广州联合召开“妇女维权与家事审判研讨会”。省法院、省妇联、省法学会、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及其全省15个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法院约50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香洲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代敏副庭长应邀参加会议并在会议中发言。
会议采用圆桌形式,与会代表围绕家事审判和妇女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自由发表意见。代敏副庭长就香洲区法院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现有模式、存在问题和困难、解决建议发言。代敏副庭长发言认为,目前,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在实践中遇到的困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能完全独立于离婚诉讼,保护范围过窄;二是证据审查标准过高,申请人举证困难;三是保护事项不足,审理程序待完善;四是机构联动及配套设施不足,部分裁定事项执行困难。为解决上述问题,深入反家庭暴力,应当通过立法建立民事保护令制度。
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杨慧怡认为,香洲区法院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试点经验作为我省家事合议庭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被新民诉法第一百条行为保全制度吸收,而香洲区法院迄今为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72份,数量和种类居全国之首,超出部分省份全省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总数。勉励香洲区法院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更有效更切实的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