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要求在建水闸主汛期前完成水下作业新建堤防原则上不能施工
本报讯 记者陈翩翩报道:记者24日从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获悉,针对目前主汛期阶段,该局要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在建项目的度汛以及河渠排涝养护管理等工作要引起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在建水闸主汛期前全部完成水下建设作业。
据了解,我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由白蕉联围、小林联围、乾务联围和中珠联围共4宗联围加固达标工程等组成。城市防洪按1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建设,其他联围按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达标建设。整个工程共加固达标海堤178.6公里,重(新)建水闸71座。建成后,将保护人口约50万人,捍卫农田52万亩。
市水务建设管理中心、河渠管理中心负责人谭良生介绍,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在建项目共计6个。就在建项目汛期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市水务建设管理中心成立防汛工作检查组,对在建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在建水闸在主汛期前完成水下工程;施工单位要编制科学可行的防汛预案,并按照防汛预案落实防汛物资、设备和抢险队伍,确保度汛安全。同时,对汛期施工的水闸,相关单位加强了围堰、开挖边坡的沉降、位移、渗透、裂缝等的观测;要求施工单位原则上主汛期不能进行新建堤防施工。
市水务建设管理中心还要求各单位执行“三检”制度,确保安全优质完成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