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市民春节用好气不生气我市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统一执法检查行动
本报讯 记者蔡芳报道:根据省质监局2011年1月21日发布的《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统一执法检查行动的紧急通知》,昨日,市质监局分四个组对我市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开展统一执法检查行动,确保老百姓春节期间用上安全放心的液化石油气。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跟随其中一组人员首先来到位于唐家湾的珠海市煤气公司气库。按照安全规定,一行人将手机关机、火机与香烟交给门卫后,进入到气库。这里主要是工业用气,在执法人员的指挥下,工人将一瓶液化石油气放到电子秤上,检查气的净含量。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工业用气和民用用气充装都允许有一定的误差,像民用气14.5±0.5公斤,允许误差在0.5公斤。另外,所有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即持特种设备作业证上岗。
随后,执法人员还检查了新海中晟能源有限公司气库,包括电子灌装秤以及抽样检查是否掺杂充装二甲醚等。
此次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检查企业8家,抽样1组,排查安全隐患1个。经检查发现1家企业充装过期瓶1个;一家企业存在短斤缺两的行为,涉案金额为8000元,均已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