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洲区圆岭路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发改投审〔2021〕49号
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申请审批香洲区圆岭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路函〔2021〕29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合并报批。项目报经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业务会议同意,现就项目(项目编号:2012-440400-04-01-292638)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项目位于香洲区三台石路东侧、前山市场北侧,为暨大珠海校区南门市政道路——圆岭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完善沿线市政配套设施和路网结构的要求,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促进片区开发建设的要求,对改善周边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圆岭路线位呈东西走向,西起三台石路,终点至圆明纵路,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长度约228.68米,宽度24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线(给水、雨水、污水)、海绵城市、缆线管廊(电力、通信)、照明、绿化、交通、安监、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本阶段静态总投资估算控制在2577万元内,其中:建安工程费988万元(含新建给水管线约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3万元,预备费93万元,管线迁改费500万元(暂估),征地补偿费823万元(本阶段暂按申报,具体以土地征拆部门核实为准)。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及管线迁改费用由市财政统筹,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全部由香洲区承担,新增给水管费用由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四、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五、其它
(一)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优化节能工艺,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二)项目建设中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工程安全有序推进。
(三)下一阶段,请你单位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包括人行道和挡墙等,合理控制工程投资。
2.加强与管线产权单位沟通,进一步做好管线预留、迁改及保护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做好各类管线与三台石路和园明纵路的衔接,避免重复建设或二次开挖,避免投资浪费。督促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落实新建给水管费用。
4.做好项目与周边雨污分流改造设计的衔接,预留一定数量的接户井,避免二次改造。
5.加强与香洲区沟通,明确具体征拆范围、数量和标准,督促香洲区落实征地拆迁费用并加快开展征拆工作,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接文后,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工作,完善各项前期审批手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勘察设计,进一步加深研究,优化设计方案,编制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批,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附:1.主要技术标准和批复依据文件
2.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