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粤教云珠海示范应用工作推进会和培训会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粤教云”项目试点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粤教云”示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信息函〔2013〕31号),我市成立了“粤教云”项目工作小组,拟定了首批共15所示范应用试点学校。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教育局决定于3月19日—20日在珠海市第四中学召开“粤教云”珠海示范应用工作推进会和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工作推进会:3月19日(星期三)下午2:30—5:30;
培训会:3月20日(星期四)上午9:30—12:00,请15所试点学校参加;下午2:30—5:30为市第四中学和香洲区第七小学的入校培训,其他学校不用参加。
二、会议地点
珠海市第四中学;
三、参加人员
(一)工作推进会:
1、各区教育局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教育装备和信息中心负责人;
2、15所试点学校校长,分管信息化工作的校领导、中层,每校3人。
(二)培训会:15所试点学校参与实验工作的教师(每所学校10至20人)。
四、会议主要内容
(一)工作推进会
1、珠海试验区“粤教云”示范应用实施方案介绍;
2、“粤教云”珠海试验区(校)试验方案与任务讲解;
3、“粤教云”专项培训计划;
4、“云视通”平台应用指引;
5、“粤教云”实验研讨与交流。
(二)培训会
20日上午:对15所试验校参与“粤教云”的教师(每所学校选派10至20名教师)开展“‘粤教云’公共服务平台及示范应用”和“数字教材在基础教育信息化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专题培训;
20日下午:在四中进行集中入校指导,针对四中与七小参与试验的教师进行基于数字教材的云服务课堂与云互动课堂教学应用培训,包括数字教材功能与操作、云互动课堂功能与操作、教学活动设计、教学模式应用等。
五、请各单位于3月18日下班前将报名回执(见***1)报送至市教育研究中心。联系人:代毅,电话:2121303,电子邮箱:53548708@qq.com。
*** :报名回执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