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招考范围
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2.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45周岁以下(196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均可报考。
3.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4.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应聘人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查询)。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7年5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网上报名表(见***2)按要求填写后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
3.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福田区石厦路2号福田区教育局402会议室,联系电话:83223139、82918332)。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考生须符合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福田区教育局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要求,审查应聘人提供的材料,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2);
2.身份证或者户籍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考生均须提 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已经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复印件各一份;2012年毕业生不需要提交现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毕业生推荐表(原件,2012年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一份;其他人员不需要提交);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3。资格审查时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职员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 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应聘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考试。另外,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由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组织、福田区教育局具体落实。试题由福田区教育局命制,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才具备拟确定体检人选资格,各职位依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同一职位由于面试成绩相同难以确定体检人选的,组织进行第二轮面试,依次类推,以最后一次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组织单位在15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不少于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2年5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二)属2010年、2011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三)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本次选聘工作由福田区监察部门选派工作人员参与,在招考过程中违反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福田政府在线招考专栏网站:http://www.szft.gov.cn/bmxx_qt/qwzzb/zkzl/
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人规〔2009〕3号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0755)83223139 82918332
***:
1.《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