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12年4月1 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2年度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简称异地协助认证)工作。省直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同时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方便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协助认证手续,在2012年4月1日起至6月20日期间,我省境内居住地与基本养老金发放地属不同地区的离退休人员(含未纳入社区管理的省直社会申办退休人员),除按基本养老金发放机构规定办法办理认证外,可选择就近到居住地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办理异地协助认证手续。其中,居住在广州市、未纳入社区管理的省直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继续到我局办理指纹认证,尚未采集指纹人员在认证时一并完成指纹采集。
各地其他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按发放地社保机构有关规定办理。
二、省直参保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省直社会申办退休人员、享受工伤长期待遇以及遗属供养待遇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仍按原办法办理。
三、逾期不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的,社保机构将按规定从2012年7月起暂停发放其基本养老金。请各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按时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对欺诈冒领基本养老金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详情请向所在市社保机构咨询。
省直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详情请登录省社保局网站(hrss.gd.gov.cn)查阅。咨询电话:020-12333,020-38818605。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