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悦城花园三期21栋配置社区物业服务用房的公示
2013年1月,我局受理了深圳市大综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回龙埔社区居委会关于悦城花园三期21栋施工图修改备案的申请,因该楼盘一、二期已售,小区内增设了公共设施(物业管理用房),特此公示。有关修改内容说明如下:21栋楼一层云线标注部位为物业服务用房。
因上述修改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对项目上述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2月3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上述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意见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相关利害关系人(本小区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等)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本公示结束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示期满五日内(2013年2月3日18:00前)如无提出申请,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以上公示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www.szpl.gov.cn)一并公示,公示内容对应的相关图纸,市民可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及悦城花园21栋楼首层大厅进行现场查询,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咨询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韩工
电话:0755-28921137
传真:28920300
附图:1.原报建一层平面图
2.修改后一层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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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建一层平面图.jpg
修改后一层平面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