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市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第2021011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教育局:
农工珠海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规范珠海市托管机构的提案》(第20210114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托管机构主要是结合传染病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疾病防控技术指导。
2.与提案人和主办单位沟通,进一步了解工作需求,研究会办意见。
3.我单位针对托管机构的现状进行了初步调研,目前托管机构多位于学校附近,招生人数多为50-60人,为学生提供餐饮及休息的地方,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能基本按照疫情防控指引完成体温监测、通风消毒等工作。
二、关于所提意见的会办意见
(一)关于加强对托管机构的监管
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对托管机构的疾病防控技术指导,根据需要及时发布疾病防控工作指引。根据托管机构管理模式和人员流动等特点,参考《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点场所防控指引》(第二版)第二部分中“小学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的内容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具体工作由托管机构及其主管部门跟进落实。
(二)关于宣传推广
加强疫情防控指引的宣传推广,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及时推送最新防疫指引,提高托管机构以及学生的防疫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
我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省、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办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好托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工作,保障托管学生的人员健康。
专此函达。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2日
(联系人:李敬良,联系电话:226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