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12年终自首
近日,有两名肇事后逃逸的驾驶员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其中一人逃逸时间竟长达12年。 据介绍,1999年5月14日,赵某(男,斗门人)驾驶粤D02×47号自卸货车在斗门区疏港路戒毒所路口行驶过程中,与黄某驾驶粤T3B×7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赵某驾车逃逸。 2011年3月18日,蓝某(男,广西忻城县人)驾驶两轮摩托车(载黄某)在港湾大道行驶时,与同向前方行驶的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后,蓝某驾车逃逸。 在今年的“清网行动”中,交警支队斗门、金唐、侦查大队办案民警一方面加大案件侦破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对逃逸人员家属的思想攻势,向两名在逃人员家属送达《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和脱逃罪犯投案自首的通告》,向其阐明公安机关当前开展“清网行动”工作力度和决心。在办案民警强大的政策攻势和耐心说服教育下,在逃人员亲属认清了形势,消除了顾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协助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9月14日,赵某、蓝某先后回到珠海向公安交警部门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