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孕产期保健服务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131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基层妇女保健人员的专业技能,进一步规范孕产期保健和产后访视内容,依法开展孕产妇保健服务,保障母婴安康,经研究,决定举办2010年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孕产期保健服务技能培训班(分三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联系人:
第一期(宝安片区):
时间:2010年3月12日—2010年3月14日,3月12日8:00-8:30报到,9:00上课。
地点:宝安区中医院8楼会议室。
联系人:李建梅,电话:136****2259,传真:27834718,E-Mail:ljm3712@126.com。
第二期(龙岗片区):
时间:2010年3月19日—2010年3月21日,3月19日8:30-9:00报到,9:30上课。
地点:龙岗区妇幼保健院5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艳,电话:28219296 ,传真:28933055 E-Mail:654200905@QQ.com。
第三期(特区内各区,光明、坪山新区):
时间:拟定2010年7月。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市妇幼保健院王竹珍,电话:135****6535,姜蕾,电话:159****2922,传真:83570258。
二、培训对象:
1、预防保健所妇幼保健人员;
2、医院社康办妇幼保健负责人;
3、社康中心妇女保健医生;
4、社康中心等产后访视人员。
三、培训内容:
1、产后访视基本要求;
2、孕产期保健基本规范;
3、高危妊娠识别与评分;
4、孕产妇分级管理;
5、母乳喂养指导;
6、新生儿护理;
7、产后心理卫生指导;
8、产褥期常见疾病的识别及处理。
四、其他:
1、本培训班有市级Ⅱ类学分5分,请带继续教育IC卡。
2、需领取《深圳市产后家庭访视合格证书》的,报到时请递交个人简历表和大一寸近照1张。
请各区卫生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并按要求填报回执(见***)。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
2010年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孕产期保健服务技能培训班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