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蓝郡左岸花园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的通告
深圳市东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蓝郡左岸花园项目位于盐田区海景二路与东和路交汇处北侧,宗地号J210-0021,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2010年4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H-2010-0017号),11月取得《关于变更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2011年4月签订增补协议书(深地协字(2011)38005号),6月取得《关于在蓝郡左岸花园地下室增加翡翠文化艺术展览馆的复函》(深规土滨函[2011]375号),2012年2月取得增补协议书(2011)38019号,2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H-2012-0003号),其中规定建筑面积44110平方米。现用地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图进行局部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因裙楼平面布局进行优化设计,核增建筑面积减少332.98㎡,由此修改相应调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中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核增容积率等指标。
二、塔楼部分A座住宅户型由复式改为平层,B座五、六层原架空部分各新增1套住宅,其余各座平面局部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住宅总规定建筑面积不变),由此相应调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中A、B、C、D座塔楼住宅建筑面积、住宅户数等指标。
三、地下车库平面进行了优化设计,不计容积率地下车库面积相应减少,由此修改相应调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中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四、建筑外立面及屋顶造型进行优化设计,由此修改相应调整总平面图中建筑外轮廓线及屋顶轮廓。
五、用地东北侧主要出入口处增加造型构筑物。
本次总平面图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修改后的各项规划指标等仍符合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的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3年1月12日至2013年1月18日)。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示期内如无人提出申请,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本通告内容和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效果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及项目现场一并公示。
联系人:张工;电话:25556544;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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