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度财政支出项目自我检查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5年度财政支出项目自我检查、绩效
评价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长效机制,按照《关于印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强化绩效观念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而各单位的自查自评工作又是绩效评价的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财政支出评价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树立绩效观念,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在保证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和安全性的同时,注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形成财政部门、财政资金使用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制度。
二、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一项新的开拓性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业务性突出、操作难度大。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把财政支出自查自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要安排本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人员等业务骨干成立自查自评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具体落实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自查自评工作。各单位务必于2006年5月31日前将自查自评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市财政局。
三、精心组织,确保工作质量
(一)确定自查自评项目,尽快布置和培训。2005年财政支出自查自评的实施范围:一是市财政2005年安排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财政资金项目;二是市财政连续2年以上(含2年)安排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财政资金的跨年度项目。
各主管部门要全面领会和掌握自查自评政策、业务及具体操作要求,并及早做好项目(用款)单位的培训,积极指导项目(用款)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各项目(用款)单位要严格确定自查自评项目,并按照项目经费申请的既定标准或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二)认真分析基础数据资料,加大审核工作力度。各主管部门对项目(用款)单位报送的自查自评报表和报告要认真核实、分析,并及时组织审查,核实基础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确保各项数据资料符合工作要求和项目(用款)的实际,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同时,各单位要保证基础表格数据与自查自评报告核对一致,文字材料与软盘内容相同,并对自查自评工作进行总结,将自查自评工作的资料整理归档备查。
(三)加强情况沟通,及时完整报送自查自评材料。各单位在自查自评工作中要加强与市财政局联系、配合和沟通,确保自查自评工作规范、有序、顺利推进。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全面及时报送自查自评材料。
四、有关要求
2005年度财政支出自查自评工作于2006年6月30日前完成,工作结束后,各单位须提交以下自查自评材料:
(一)项目(用款)单位向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材料:
1.《项目(用款)单位财政支出项目自查自评报告表》;(见***1、2)
2.正式行文的《自查自评报告》。(见***4)
(二)主管部门向市财政局报送以下材料:
1.《主管部门财政支出项目自查自评汇总表》;(见***3)
2.正式行文的《自查自评报告》(汇总本部门情况)(见***4)。同时,项目(用款)单位的《项目(用款)单位财政支出项目自查自评报告表》和《自查自评报告》作为***一并提供备案。
自查自评报告应该包括: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自查自评结论、问题与建议、评价人员情况等。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异的,应在自评报告中做出详细说明。
以上报送资料及软盘需各一式两份,于7月10日前送财政局主管处室和监督检查处分别备案。
五、自查自评结果的应用
(一)财政部门将根据自查自评情况,选择部分项目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二)财政部门将对报送备案的自查自评资料进行抽样复核、审查,对自查自评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其项目(用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被自动纳入财政部门重点检查、绩效评价范围。同时,对逾期不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或不报送自查自评资料的,将视同自查自评不合格或未达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项目(用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也将被自动纳入财政部门重点检查、绩效评价范围。
(三)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自查自评结果,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运用和部门行为的监督,体现和增强公共支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财政部门将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预算以及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增强财政检查、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约束力,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问效作用和财政决策信息反馈作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丽 高鸫飞 电话:83938***2 83938725
***:1.项目(用款)单位自查自评报告表
2.项目(用款)单位自查自评报告表填表说明
3主管部门财政支出项目自查自评汇总表
4.财政支出项目自查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深圳市财政局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1:
项目(用款)单位自查自评报告表
(封面)
( 年度)
检查、评价类型: 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用款)名称:
支出口:
项目(用款)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用款)单位: (公章)
项目(用款)单位主管部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财政局 制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
财务部门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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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时间 | 开始 时间 | 计划: 年 月 实际: 年 月 | 完成 时间 | 计划: 年 月 实际: 年 月 | ||||||||||||||
项目类型 | 1.基本建设类□ 2.专项计划项目□ 3.专项业务项目□ 4.大型修缮项目□ 5.大型购置项目□ 6.其他类□ | |||||||||||||||||
项目经费批转机关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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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资 金 安 排 和 使 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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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安排 | 实际到位 | 实际项目 | 本年度结余金额(万元) | |||||||||||||
项目开始年度至本年度止累计金额(万元) | 本年度投入金额(万元) | 项目开始年度至本年度止累计金额(万元) | 本年度情况 | 项目开始年度至本年度止累计金额(万元) | 本年度情况 | |||||||||||||
到 位 金 额(万元) | 到位率(%) | 项目金额(万元) | 项目实现率(%)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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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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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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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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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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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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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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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单位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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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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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组 织 实 施 情 况
| 项目立项 情况 | 可行性研究报告 □有 □无 专家评审论证 □有 □无 | |||
实 施 情 况 | 财政管理方式 □部门预算 □收支计划 □其他 政府采购 □有 □无 招投标 □有 □无 国库集中支付 □有 □无 资金报账制 □有 □无 法人负责制 □有 □无 建设监理制 □有 □无 合同管理制 □有 □无 其他 □有 □无 | ||||
管 理 情 况 | 管理办法名称:
工作措施: | ||||
调整内容及报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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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 情况 | □需要 □不需要 | ||||
验收单位: 验收结论: 未验收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
| 申报目标 | 完成情况 | 项目效果率 | 未完成目标原因 |
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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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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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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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结果自我评价 | □优 □良 □中 □低 □差 □无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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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结论 | □优 □良 □中 □低 □差 □无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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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款)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用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用款)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
项目(用款)单位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项目(用款)单位填写,填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封面填写说明
(一)年度:项目评价工作具体实施的年份。
(二)检查、评价类型:在项目所属类型的方框内打“√”,属于跨年度项目的选填“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属于项目完成评价的选填“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三)项目(用款)名称:按市财政局预算(计划)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
(四)支出口:按照财政局资金管理处室分为:预算处,国库处,行财处,农业处,社保处,基建处,外金处,综合处,企业处。
(五)项目(用款)单位法人代表:填写单位目前的法人代表。
(六)项目(用款)单位:必须填写全称,不能省略,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项目(用款)单位主管部门:为市本级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必须填写全称,不能省略。
三、表格填写说明
(一)基本情况。
1.项目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须填写现任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有多个时,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等栏目,可调整格式,逐个填写。
2.项目实施时间:不属于项目经费的,填写预算(计划)批复至经费缴付完毕时间。
3.经费批转机关及文号:填写所有经费批转的机关和文号。
(二)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1)“合计”栏填列“中央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市财政资金”、“区财政资金”与“其他资金小计”之和;“其他资金小计”栏填列“银行贷款”、“单位自筹”与“其他”之和。
(2)到位率(%)=本年度项目实际到位金额/本年度计划投入金额×100%。
(3)项目实现率(%)=本年度实际项目金额/本年度实际到位金额×100%。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立项情况、实施情况:按照项目的立项、实施的实际情况在相应的“□”划“√”;
(2)管理情况。填写执行、制定的管理办法名称及所采取的工作措施。
(3)调整内容及报批手续。填写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调整的理由、内容、原因及调整的完整手续。
(4)项目验收情况:按照项目是否需要验收在相应的“□”划“√”。需要验收的项目,应填写验收单位及验收结论等情况,如项目未完工或未进行验收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四)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并与立项计划的直接经济效益目标相比较,评价其实现程度。
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综合效益,并与立项计划社会效益目标相对比,评价其实现程度。
可持续性影响:项目实施后,对人、自然、资源等方面的可持续影响,并与立项计划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对比,评价其实现程度。
(五)绩效结果自我评价:项目(用款)单位按照检查、评价的结果在评价结果前划“√”。无法评价是指绩效目标及其实现情况不明确等。
(六)主管部门审核结论。
由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用款)单位提供的资料对其检查、评价的结论进行审核的结论在评价结果前划“√”。无法评价是指自评报告基础资料不清晰、绩效目标及其实现情况不明确等。
四、对于无法填列的指标须以“/”填满,并加以说明,不得留空。
***3:
主管部门自查自评汇总表
(封面)
( 年度)
主管部门法人代表:
主管部门: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财政局 制
年度财政支出项目自查自评汇总表
主管部门(公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用款)单位 | 计划安排资金 | 实际到位资金 | 实际支出资金 | 检查、评价类型 | 自查自评结果 | 备注 | |||
合计 | 其中:财政资金 | 合计 | 其中:财政资金 | 合计 | 其中:财政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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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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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主管部门财务负责人: 主管部门自查自评工作小组组长:
***4:
财政支出项目自查自评报告
(参考提纲)
一、基本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的实施依据;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管内容、涉及范围;
3.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
4.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情况;
5.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6.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二、自查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查自评的组织情况;
(二)自查自评依据的方法、原则和依据;
(三)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情况;
(四)实施自查自评的人员情况。
三、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进展及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二)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情况;
(三)项目总投入情况,包括财政拨款、自筹资金或其他资金的落实情况;
(四)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五)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六)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四、自查自评情况(重点)
(一)基本情况分析;
(二)绩效指标分析,包括项目实施后实际状况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
(三)绩效定性指标分析及详细文字说明,包括项目实施后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具体体现;项目支出对环境影响和对社会的持续影响等;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五)项目的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六)对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需与自评报告同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预算(计划)批复文件;
(二)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或审计报告、验收报告);
(三)有关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
(四)项目(用款)单位或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
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