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9月2日,正值新学期开学日,湖北省恩施市即发生一起严重伤害学生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根据公安部、教育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区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香洲区决定于9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涉校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期间香洲区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以及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等一系列***批示精神,落实公安部、教育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区领导同志的***要求,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安全红线,强化底线思维,认真做好涉校安全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化解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重大安全风险,努力实现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期间,香洲区学校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不发生影响恶劣的自然灾害事件,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19年香洲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香洲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监督、指导等工作。
组 长:王桂莲 副区长
成员单位:香洲公安分局、拱北口岸公安分局、南屏镇、拱北街道、吉大街道、狮山街道、翠香街道、香湾街道、梅华街道、前山街道、湾仔街道、区委政法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安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秀湖同志担任,负责香洲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检查时间及检查范围
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底
检查范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四、排查管控范围
在全区学校及学校周边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突出道路交通(校车)、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油气管道、大型群体性活动、防风防汛、防溺水、危险作业和外包作业等重点方面;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突出的重点场所;重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国家和省重大活动的安全事项。
五、工作安排及分工
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联合排查整治阶段(9月11-12日)
根据香洲公安分局、拱北口岸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分组,具体分香洲片区、拱北片区两个小组,不打招呼到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学校进行突击督导检查,紧盯重点关键问题,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整改意见。具体安排见***1香洲区校园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安排表。
(二)分别排查整治阶段(9月13-30日)
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工作职责,对校园及校园周边开展安全大检查,明确工作规范和标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隐患。
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负责排查辖区内学校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重点突出校园及校园周边的综治、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地质灾害隐患点、内涝黑点及重点人员的排查整治。
香洲公安分局、拱北口岸公安分局:负责排查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强化校园周边巡逻,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学校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负责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负责检查校园周边道路安全情况,负责排查整治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的交通安全隐患;负责统筹协调校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完善校园周边标志标线和科技监控设备,在易发生交通拥堵或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周边加强交通秩序维护和执法处罚力度。
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指导各镇街、区教育局做好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负责协调安全隐患排查期间学校周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防范和保障措施。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校园周边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负责指导、检查学校危化品使用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排查学校食堂、学校食堂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隐患;负责对学校周边各类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治理;负责对学校及周边特种设备安全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区消安委: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良好,彻底摸清校园火灾隐患底数。
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校门口安保工作;负责检查学校人防、技防、物防配备情况;负责学校校舍、房屋围墙、大型玩具、周边环境等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检查学校防风防汛、防溺水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落实情况。
各单位可结合校园安全工作实际,增加安全检查内容。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分别排查整治阶段的工作落实情况发区教育局汇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检查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严字当头,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切实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力确保香洲区校园安全稳定。
(二)强化措施落实,注重工作实效
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改、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措施要求。各单位排查出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办法,指导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学校能立即整改的,指导学校立即整改;学校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指导学校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学校整改进度;学校、区教育局不能完成整改的,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协调组织落实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