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举行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听证会的通告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183号)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市政府令157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对《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听证事项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内容,详见***1。
二、 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9年11月7日下午3时,在市城管大厦西座5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组成和产生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会参加人10人,分别来自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代表,城中村管理人员代表,深圳市犬只收治领养中心代表,城管执法部门代表,其它政府部门代表,市民代表,动保人士代表,志愿者代表。以上人员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参加人员不足10人,可由我局随机邀请方式产生。
四、 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通告中,将按听证有关规定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 报名办法
有意参加现场听证会的,请填写***2《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的全部内容,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于2019年10月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yqgl@cgj.sz.gov.cn(联系人:张柳瞻,联系电话:0755-83072071)。
六、 其他
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局将直接通知参加人本人,并告知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同时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有关信息。
特此通告。
***:1.《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
2.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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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doc
***2.听证会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