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举办2018年度深圳市社会救助业务培训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学习和贯彻国家和省市社会救助有关政策法规,熟悉和掌握低保审批系统、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等的使用,帮助各区(新区)业务经办同志提升社会救助业务的综合能力。我局拟于10月底在深圳市会计进修学院(盐田)举办为期两天的全市性社会救助业务培训。
二、项目内容
1.解读民部、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法规文件(含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广东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低保审批系统”“深圳“一站式”医疗结算系统”具体操作培训;
3.低保、低保边缘等困难群众救助情况数据统计指导及规范化填报;
4.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
三、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为2018年10月-11月;
2.本项目服务费用为10.53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应具有丰富的组织培训项目经验,能对项目进行有序高效的管理;
(4)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需求,设计培训课程;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6)对培训效果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估。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单(原件);
4.项目方案(原件);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投标文件须一式伍份,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8年9月6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4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志浩,联系电话:0755-25832778。
七、评标方法
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通过票决法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民政在线”(http://mzj.sz.gov.cn)予以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