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18〕号
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受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前海管理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T102-0274宗地的使用权。T102-0274宗地公告期自2018年4月27日起至2018年5月27日止,挂牌期自2018年5月28日起至2018年6月6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代码 | 宗地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出让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土地使用年期(年) |
440305201001GB00035 | T102-0274 | 桂湾片区二单元01街坊 | 商业用地 | 17508.75 | 134800 | 246900 | 49380 | 40 |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T102-0274宗地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一家一级全资项目公司依法在前海合作区注册设立的手续,签订《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该全资项目公司股权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通过规划验收之日(以日期前者为准)起10年内(含)不得变更。
(二)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出让宗地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应满足《T102-0274宗地规划条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T102-0274宗地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对此无异议。
(五)T102-0274宗地所在区域实行区域(集中)供冷,应采用区域集中供冷系统提供的冷冻水作为空调冷源。
(六)T102-0274宗地应采用低冲击开发技术,满足海绵城市相关规划规范要求。
(七)T102-0274宗地在出让后不得分宗。
(八)T102-0274宗地的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应与市前海管理局签订宗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产业监管协议》)。
(九)T102-0274宗地范围内包含659.67平方米桂湾片区地下车行联络道主线(用地方案号为:2017-504-0001)的用地,竞得人需配合桂湾片区地下车行联络道主线的建设;宗地范围内地上、地下凡涉及上述交通设施用地空间,产权归政府。
(十)T102-0274宗地东侧为穗莞深城际线区间,地块西侧为港深西快区间。地块东侧进入穗莞深城际线规划控制区1460.0平方米,地块西侧进入港深西快规划控制区32.9平方米,该1492.9平方米用地范围内(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连通两侧地下空间的通道工程除外),禁止任何建筑物侵入。
(十一)T102-0274宗地东南侧为地下复合开发的公共空间(坐标详见宗地图),用地面积3002.79平方米(东西宽45.5米,南北长66.27米)。绿化覆盖率≥50%,净覆土厚度应大于1.5米。该范围内除空中步道、地下车行联络道、地下人行通道等所需消防疏散楼梯、风井及下沉广场外,不得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含地块出入口、风井、疏散楼梯等),且须全天24小时无条件对公共开放。该公共空间由竞得人负责投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地上空间(含1.5米净覆土空间)产权归政府,地下空间归竞得人所有。
(十二)T102-0274宗地须配建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公寓物业(以下简称配建公寓),该配建公寓物业产权归市前海管理局,由竞得人按要求建成后,市前海管理局与竞得人结算配建公寓建筑安装成本价,作为人才住房,服务片区人才。该配建公寓物业成本价,由市前海管理局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参照委托时市住建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指数,按出让公告中公布的《建筑安装成本表》所列项,审定核算本地块建筑安装总成本。配建公寓建筑安装成本价按建筑安装总成本除以总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与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之和),乘以配建公寓物业建筑面积计算。
本宗地建筑布局应合理,并应按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建设,配建公寓物业建设质量应与办公、酒店等其它主体建筑保持一致的高标准、高质量要求。配建公寓物业在设计方案报批时,竞得人应与市前海管理局就配建物业的布局统筹考虑、合理安排、便于管理,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建设在一栋塔楼内连续楼层。配建公寓原则上按整层布局,不足整层的,以连续分割单元为单位移交。
配建公寓物业需配套建设停车位、相关设备用房,停车位按配建公寓物业建筑面积占该项目计算停车位指标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在固定区域内划定停车位。政府享有相应配套停车位独占的使用权,对停车位、相关设备的后续管理享有决定权,地下停车位后续收益、产权登记办理事宜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服务于配建公寓物业的相关设备用房、设备设施及其他管理用房,建成后均应无偿移交政府(其中,设施设备用房、配套管理用房向政府移交产权,相关设施设备向政府移交使用管理权)。前述停车位、设备用房等应尽可能预留进行物理分割或管理权分割的空间,使其具备独立管理的条件。确难以实现的,政府享有配建公寓物业建筑面积占本宗地总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与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之和)比例的相应权益。
竞得人须按照《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配建物业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配建公寓物业的建设、移交管理,并应在《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前,完成配建公寓物业现场移交。
(十三)T102-0274宗地办公物业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通过规划验收之日(以日期前者为准)起10年内(含10年)不得转让,10年后(不含10年)按照本宗地的《产业监管协议》约定可以转让的,限整栋转让;酒店限整体转让;地上商业、地下商业分别限整体转让;中型接入网机房250平方米属片区服务配套,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前海管理局,产权归政府。
(十四)本次出让宗地建成后,办公楼物业的租售对象须为符合产业导向和入区规定且注册地在前海合作区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宗地的《产业监管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出让宗地的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十五)T102-0274宗地竞得人须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具体履行的承诺事项以及未履行的违约责任详见宗地的《产业监管协议》。
(十六)按照相关规定,竞得人应当承诺采取以下方式之一组织该宗地的建筑方案设计:
1.招标文件报市前海管理局备案后,通过高水平国际招标(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确定建筑方案。
2.经报市前海管理局备案,并在市前海管理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告后,委托普里兹克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学专业)领衔该宗地的建筑方案设计。
如未按照上述方式开展方案设计,市前海管理局有权不受理该宗地方案报建,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七)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就上述建筑方案设计要求签订《建筑方案设计承诺书》(详见***)。
三、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企业,可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一)本宗地须独立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注册的企业(该企业至公告发布之日注册成立满2年以上)。
(三)竞买申请人控股股东最新财政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不低于500亿元港币。
(四)竞买申请人未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2〕104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17〕7号)获取过深圳市内用地;且未曾获得设有产业用地条件且享受地价优惠的深圳市内商业或办公用地。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应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市前海管理局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竞买申请人申请主体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见***《前海管理局确认竞买资格材料要求》。
(二)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三)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四)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竞买(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具体程序详见《操作指南》。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竞买(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T102-0274宗地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5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竞买申请受理回执》。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该回执,在2018年6月6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交易中心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6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交易中心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本公告同时在市前海管理局、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市前海管理局提出。
市前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咨询电话:(0755)36668826(资格审查)、(0755)36668832(规划条件)、(0755)36668837(用地出让);网址:http://www.szqh.gov.cn/。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