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董学治G085092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董学治G08509-2宗地位于横岗街道荷坳社区,长埔路与宝康二路交汇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现状为未建空地。董学治通过龙岗房地产交易中心从信义汽车玻璃有限公司购买G08509-2宗地,原深地合字1998(5249)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主要建设指标如下:用地面积为1522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837.35平方米(其中工业厂房14845平方米,单身宿舍5278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2714.35平方米),建筑覆盖率35%,建筑容积率≤1.5,建筑层数:厂房≤5层、其他≤7层,各向退红线≥5米,绿地率≥30%。
因G08509-2宗地部分与规划不符,我局无偿收回与规划不符的用地,并重新调整用地红线,用地方案图为2011-01C-0013,用地面积由15224.9平方米调整为11789.44平方米,现董学治申请在总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总建筑面积22837.35平方米保持不变,容积率调整为1.94,厂房变更为15975.9平方米,配套用房变更为6861.45平方米,建筑高度或层数变更为“多层、高层,高层控制在60米以下”,建筑退红线要求变更为“高层各向≥9米,多层各向≥6米”。建筑覆盖率变更为≤45%。其他指标不变。
二、公示时间为7天(2011年11月26日—2011年12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点:1.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项目位置图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28905795 传真:28900404)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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