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背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批复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背阴村经济联合社:
你单位报来《关于成立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背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成立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背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及辖下的10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背阴村温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背阴村范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背阴村东升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背阴村半边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背阴村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背阴村老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背阴村柴厂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背阴村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背阴村坳吓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背阴村陆路股份经济合作社)。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派潭镇背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章程》的具体要求,做好组建和经营管理工作,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特此批复。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