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前站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新塘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前站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防洪排涝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穗水规计〔2020〕11号)要求,从根本上提高全市防洪排涝能力,同意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前站重建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增城区新塘镇白石北涌与白石河交汇处,工程的主要任务为排涝和防洪,排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设计排涝流量为9.80m/s,泵站装2扇闸门泵,每扇闸门上设2台水泵,总装机容量528kW。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泵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引水渠、内河护坦段、前池、闸(泵)室段、箱涵段、防洪闸、外河护坦段、出口连接段等,还包含金结、电气、管理设施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353.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55.34万元、独立费用206.65万元、预备费301.13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广州市、增城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新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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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前站重建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020-32829072;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20-38920953)
***:270号 关于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前站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