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不想出租铺位房东强奸租客获刑3年
30岁的房东在凌晨5点进入自己已经租出去的铺位,采取威胁恐吓、强拉硬拽、掐脖子等方式,将21岁的女租客强奸。而他这么做的原因也非常莫名其妙——“我不想把铺位再租给她,想让她赶紧走。”近日,从化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2016年7月7日,从化法院经审理判决,房东阿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1岁女生租铺开店 凌晨5点噩梦降临
21岁的阿玲和两个朋友在广州一所大学门口合伙开了一家奶茶店,晚上阿玲就在由帐篷搭起的铺位里休息。由于不是封闭的房间,铺位没有门,只能用布遮住,门口栓了几个铁丝。2015年12月15日凌晨5点,还在睡梦中的阿玲突然被叫醒,发现房东阿楠就站在自己身旁。房东阿楠称,自己心里很烦,想和阿玲喝茶聊天。阿玲几番拒绝不成,只好起来去冲茶。两人聊了半个小时后,阿楠让阿玲坐在他身边,见阿玲不从,就强行把阿玲拉到自己所坐的沙发上,并用右手掐着阿玲的脖子,左手开始解阿玲的衣服。
阿玲说:“我告诉他我是有男朋友的,不会做这种事,还踢了他一脚,跑出了帐篷外。可是他说,如果我不回帐篷里,我的家人和男朋友发生什么事后果自负。我看到周围没有人,也害怕他真的对我家人和男朋友做出不好的事情,我只好又走回了帐篷。”回到帐篷后,阿玲的噩梦并没有结束——阿楠再次把阿玲按住,用力掐住阿玲的脖子。“我感到自己快透不过气了,这时我想到了自己的家人,如果我死了肯定没人知道。”为了保命,阿玲只得顺从了阿楠的意图。
事后竟然回家睡觉 强奸只为逼租客撤场
事发之后,阿楠保证这种事再也不会发生,还想给阿玲几百块钱了事,被阿玲拒绝。2015年12月15日上午,阿玲叫上男友阿强及另外几个男性朋友一起前往阿楠家讨说法。谁知阿楠的老婆说,他正在睡觉,让阿玲他们晚点再来找阿楠。当天中午,阿玲等人再次前往阿楠家和他一起商量解决办法,与阿玲同去的一个朋友阿鹏还用手机全程录了音。阿楠表示,自己也是迫不得已才这么做,因为不想再把铺位租给阿玲,希望她撤场。阿玲提出她的奶茶店投资了6万多元,于是,阿楠同意给阿玲6.5万元作为撤场费,并当场给了她4万元,让阿玲他们先回去,另外的钱等他电话通知。但一直到4天后的2015年12月19日,阿玲等人无论是打电话、到阿楠店铺还是家里均找不到他,无奈之下,阿玲等人一同前往派出所报了警。
阿玲说,这件事给她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一想起这件事就头痛,还经常做噩梦,事发后的几天都去了医院,在医院还试图自杀,被男友阿强拦住。
阿玲的男友阿强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说,事发后,阿玲情绪很不稳定,一直哭。“阿楠叫我们不要报警,还主动承认错误,说他做的事情他会负责。”阿强说,“后来阿玲晕倒被送到医院期间,阿楠还说会赔偿5万元给阿玲,但最后并没有给。”
阿楠:为谈铺位的事情才去找阿玲 是她主动和他发生关系的
阿楠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称,2015年12月14日晚上和朋友一起喝酒,由于喝了太多酒,12月15日早上5点觉得口渴,就想进阿玲的铺位喝点水,于是就在阿玲档口外叫她男朋友阿强的名字,叫了几声没有回应,于是进入阿玲睡觉的地方看看怎么回事。自己在阿玲的铺位又喝了两瓶酒,然后就离开了,并没有与其发生关系。
在法庭上,阿楠却说,自己去阿玲的铺位是去谈铺位的事情,是阿玲主动开门让他进去的。当被公诉机关问到是否有和被害人发生关系时,阿楠改口承认自己对阿玲做了错事,但他表示,是阿玲主动要求和自己发生关系的。而且事发之后,阿玲和几个朋友一起来找他,并表示如果不给钱就报警。当被问到是否有用恐吓、暴力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就范,阿楠并不承认。
从化法院:有完整证据链证实阿楠实施了强奸行为
从化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辩护人称是阿玲的男朋友因为敲诈不成才报警指控阿楠强奸的辩护意见,经审理查明,阿玲的朋友阿鹏及阿强的两个朋友作为本案的证人接受了公安机关的询问,三名证人的证言与阿玲的报案陈述及光盘录音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证实阿楠使用暴力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因此,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被告人阿楠称是阿玲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及辩护人称公诉机关指控强奸罪的证据不足,经审理查明,虽然阿玲朋友提供的光盘录音证据里被告人没有承认实施了强奸行为,但被告人承认做错了事情,且在庭审中承认了与被害人发生了关系,证人证言证实被告人阿楠自己承认按着被害人阿玲并脱其衣服;法医物证鉴定意见书证实在案发现场纸巾上检出的精斑,来自阿楠的可能性大于99.99%;被害人的报案陈述、光盘录音证据及三名证人的证言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被告人阿楠实施了强奸行为,故被告人及辩护人的上述辩解和辩护意见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2016年7月7日,从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楠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阿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记者罗文龙 通讯员黎国坚 刘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