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20-84819993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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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07:56:12重新编辑